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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

发布时间:2023-10-08 01:5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进入“十二五”以来,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进一步壮大,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日益重要,在生态环保和保护耕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行业发展,墙体材料产品质量问题凸显,尤其是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管体系的缺失,助长了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在市场上的大量使用,阻碍了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目前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海南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生产使用现状

  

  “十一五”期间,随着一系列“禁实、扶新材”措施的出台,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不断发展,粘土砖产品逐渐退出主要市场。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市县通过对设计、施工图、施工、竣工等环节严格审查监督,城市规划区域内大型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接近100%。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以及行业的不断发展,我省的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进入井喷期,从2010年的96家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38.7亿标块,发展到2012年的227家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约140亿标块。

  

  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为我省“禁实”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供过于求的矛盾突出。根据“十一五”的发展速度以及“十二五”期间房地产预期,预计2015年全省的新型墙体材料需求量将达到70亿标块,“十二五”过半,我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能已严重过剩,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开工率约40%,部分企业甚至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加上产品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不高,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为保证销量纷纷将降价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致使市场上不断出现售价更低的新型墙体材料,原材料以次充好、削减原料用量等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恶性竞争的状况,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再加上施工单位未按照新型墙体材料要求施工,常常出现墙体渗水、开裂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墙体材料质量监管体系缺失。一是大多数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均没有设立产品质量检测室,也无检测设备,未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测;二是质检部门对墙体材料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不够,仅有的抽检也是反复对一些较大的企业,也未及时公布有关的抽检结果,大量的中小企业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不能对生产伪劣产品的企业产生震慑力;三是建筑工地使用的墙体材料均采取送检方式,无法有效保障建筑使用墙体材料的质量;四是大多数施工人员仍按照实心粘土砖的墙体材料施工,未按照新型墙体材料的工法施工。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监管不力,助长了生产企业以次充好的势头,不仅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质量,甚至影响了居民的居住质量和人身财产安全。

  

  三、建议

  

  强化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管,不仅关系到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政府要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记体系。为规范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秩序,保证产品质量,避免不法企业鱼目混珠,提高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建议建立我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记体系,新建或已建合法新型墙体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产品标识体系及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环节中必须在每一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醒目位置上留下统一规范的生产企业产品标识,以便在市场上流通和追踪,以便溯源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二是加强生产和流通市场的监管。明确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管的总负责部门以及职责,定期对新型墙体材料质量进行抽查,公布检测结果,并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单位给予处罚。此外,省财政安排监督管理检测经费。

  

  三是加强建筑工地进场管理。建筑工地是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主要场所,也是质量监管的最后一道关,为了保证入场建筑材料的合格安全,建议住建部门加强对入场新型墙体材料的抽查和检验,采取样品送检和随机取样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入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可靠性,随机取样检验效果与送检样品不一致的工地停止使用入场的新型墙体材料。同时建筑业主、建筑监理师、新型墙体材料供应商作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相关主体,当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使用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行为或者检验产品不合格仍继续使用时,将作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管责任共同方一并接受相关行政或者法律处罚。

  

  四是加强施工应用培训工作。新型墙体材料在施工中无论是粘合剂的调配、墙体尺寸、堆砌,都与实心粘土砖有明显的差别,建议住建部门加强对新型墙材材料施工应用的培训和指导。

  

  五是监察部门要强化对监管不作为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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